关键词:竹知了,刪帖爭議,企業維權邊界,史翠珊效應,華為戰略,前余後任
2026年7月底至8月初,一個流傳了數百年的傳統竹製玩具,突然攪動了整個中國互聯網。
「竹知了」,一截竹筒,一根細繩,竹棒上抹一層松香。手握住竹棒轉圈,繩子與松香摩擦振動,竹筒共鳴,發出「哇哇哇」的聲音,酷似蟬鳴。這件玩具流傳已有數百年,很多人的童年裡都有它——爺爺坐在門檻上,用竹片一點點削出來,遞給孫子,整個夏天都是「哇哇」聲。
沒人會想到,這個幾塊錢的小東西,會和一家萬億市值的科技公司發生「聲音上的撞車」,更沒有人會想到,一場普通的網絡玩梗,最終會演變為檢驗企業維權邊界、公眾表達空間和品牌危機應對的公共事件。
一、事件的完整鏈條:一個玩具如何引爆全網
1.1 「竹知了」梗的誕生:當民間玩具撞上企業家聲音
故事要從更早說起。
「華為發布會,聽取哇聲一片」是中國網民對華為發布會現場氛圍的經典調侃。每當華為常務董事、終端BG董事長余承東介紹新功能、公布參數或價格時,台下常傳出整齊、密集的「哇」聲。因出現頻繁且反應誇張,這些「哇」聲被剪輯成一種固定的發布會「音效」,「哇哇哇」的節奏逐漸成為一種與余承東發布會風格強關聯的聽覺記憶。有網友調侃,余承東的發布會已經從「產品發布會」進化成了「哇聲發布會」——觀眾的驚嘆聲本身,已經成為發布會內容的一部分。
2026年7月下旬,有網友偶然發現,傳統玩具竹知了搖動時發出的「哇哇」聲,與余承東發布會上觀眾席傳出的驚嘆聲如出一轍。這個「聲音撞車」的巧合,點燃了一場網絡玩梗。網友將竹知了搖動聲與余承東「1000萬以內最好的SUV」等發布會名場面拼接,製成短視頻廣泛傳播,配以「1000萬以內最好的玩具」「搖搖領先」「余音繞樑」等調侃文案。
玩法層出不窮:有人將竹知了旋轉發聲的畫面與余承東發布會的原始音頻片段精準剪輯在一起;有人配合魔改音頻、諧音文案,把「哇哇」聲塑造成對余承東說話方式的戲謔;更有創作者將竹知了與「華為發布會,聽取哇聲一片」的網絡熱梗結合,製作成一系列「梗中梗」的短視頻內容。
短短時間內,這一話題迅速發酵,單日新增同類視頻超過3000條,引發了一場「竹知了挑戰賽」。正如一位觀察者所指出的:「視頻之所以好笑、之所以能傳播,恰恰是因為大家都知道它指的是誰。」
1.2 大規模投訴下架:從「玩梗」到「違規」的跨越
2026年7月底至8月初,華為終端以「損害商譽」為由,向相關短視頻平台發起大規模投訴。華為方面稱相關視頻「使用明確指向性的嘲諷改編音頻,戲謔、醜化企業及企業家,嚴重貶損品牌形象與商業信譽」。
投訴的規模引發關注。有汽車博主反映,其賬號被下架80條視頻。有網友反映,自己只是拍了一個童年玩具,「拉兩下繩子聽個響」,同樣收到了正規投訴通知。大量單純展示竹知了玩具的懷舊視頻——文案乾淨、連品牌名都沒提——也被連帶下架。
這些被投訴的網友普遍感到困惑:「我只是展示玩具,沒提余承東名字,沒罵華為一句,怎麼就『損害商譽』了?」「沒提品牌名字」成為被投訴網友最核心的抗辯理由。有網友吐槽:「拍個非遺玩具也侵權,難道竹知了成這家企業的專屬了?」但正如律師所指出的,這種看法混淆了「明示」與「暗示」的法律界限。
1.3 輿論反彈與「反向帶貨」:史翠珊效應的完美演繹
投訴一刀切下去了。然後,互聯網最古老的定律之一生效了:越禁越火。
投訴非但未能平息事態,反而觸發了典型的「史翠珊效應」——越壓越火,越禁越傳。原本只是小圈子裡的玩梗,因為大規模投訴,全網都想知道「竹知了到底是什麼」。大規模下架非但沒平息梗的傳播,反而觸發了「禁果效應」,原本只在科技圈小範圍流傳的梗,藉此徹底破圈。
大量網民湧入電商平台購買竹知了,拍攝同款視頻,帶上「余音繞樑」「搖搖領先」等話題繼續傳播。有網友更換「被封禁」頭像,在評論區刷屏:「來晚了,現場已經這樣了。」
電商數據更直接。據報導,竹知了周銷量暴漲6倍以上,累計銷量被網友統計達數十萬件。有商家直接在商品標題裡寫「遙遙領先知了」,把梗當成了賣點。網友戲稱這是「華為年度最成功的帶貨」。一個傳統玩具,因為被大規模投訴,反而從「無人問津」變成了「全網爆款」。
正如一位知乎網友所評論的:「作為一個純路人,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但是現在通過這個竹知了下架,我就把竹知了和華為和余承東綁定了,甚至可以產生其他的很多聯想,比如說大佬一生氣,竹知了就不能玩兒了。」
《新華日報》評論指出:「越投訴越傳播,越壓制越發酵,原本關於『玩梗是否過分』的討論,也迅速滑向『大企業輸不起』『巨頭打壓普通網友』的情緒化質疑,一發不可收拾。」《潮新聞》的評論也指出:「視頻越是下架,網民越是模仿、越是購買。這一情景值得可能面對此類問題的所有企業警惕:過度維權,也可能會置自身於更加不利地位,將原本小範圍傳播的網絡梗推向更廣範圍。」
事件的公共討論迅速分裂:一部分人認為企業維權是正當權利,一部分網友則覺得「格局太小」「過度維權、小題大做」。核心爭議聚焦在——玩梗的邊界到底在哪?企業維權的邊界又在哪?
二、法律之維:華為的投訴合法嗎?
2.1 律師的專業解讀:名譽權侵權不以「直接點名」為前提
8月2日,娛樂法律師李振武在接受採訪時,對「竹知了被投訴」事件給出了專業的法律分析。
李振武指出,相關視頻雖未直接點名,但通過余承東的標誌性發言,配合竹知了發出的與發布會現場相似的音效,形成了明確的指向性暗喻。這種「刻意採取暗喻影射、諧音、魔改音頻等隱晦方式,戲謔、醜化、嘲諷企業及企業家」的行為,可以認為已經超出了普通網絡調侃的範疇。
李振武進一步解釋了法律依據:名譽權侵權的認定並不以「直接點名」為前提——只要通過特定語境、特定元素組合能夠使公眾識別出指向特定主體,即可能構成侵權。《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條文中的「等方式」三個字,是一個開放性的表述,並沒有把侵權手段限定為直接點名。換言之,指桑罵槐、含沙射影,只要客觀上造成對特定主體社會評價的降低,同樣構成名譽侵權。公眾人物確實需要容忍一定程度的公眾討論與合理調侃,但當調侃越過邊界、演化為規模化戲謔嘲諷時,權利人站出來維權也無可厚非。
2.2 聲音的法律保護:你我的聲音都受法律保護
「竹知了」事件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法律點:聲音本身,就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人格權益。
很多網友可能不知道,在《民法典》裡,聲音被當作一種獨立的人格權益來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簡單來說,一個人的聲音和一個人的臉一樣,未經許可,不得被隨意製作、使用、公開。參照肖像權的規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聲音。未經同意,也不得製作、使用、公開他人的聲音,除非屬於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雖然在此次事件中,多數視頻並非直接截取余承東的原聲進行惡搞,而是利用「竹知了」的響聲去替代、戲仿其說話時的腔調或場面。但當這種嫁接配合特定畫面和文案,足以讓公眾將其與特定人的聲音特質相對應,並產生醜化或戲謔的效果時,就可能構成人格權侵權。這一法律要點,為投訴行為提供了《民法典》層面的法律依據。
2.3 法律與認知的張力:「明示」與「暗示」的邊界
「竹知了」事件引發的公共討論,核心在於「明示」與「暗示」的法律界限。
被投訴網友認為「沒提品牌名字」「只是展示玩具」就不構成侵權。但律師指出,這種看法混淆了「明示」與「暗示」的法律界限。名譽權侵權的認定不要求直接點名——只要相關內容所包含的特徵要素足以讓一般公眾清晰地聯想到特定對象,就可能構成侵權。
「1000萬以內最好的玩具」這種文案,配合竹知了的「哇哇」聲和余承東發布會的畫面剪輯,確實形成了極強的指向性。正如知乎網友的分析:「只要有手機能上網的人,幾乎都能心領神會這是在說誰。甚至可以說,視頻之所以好笑、之所以能傳播,恰恰是因為大家都知道它指的是誰。」
然而,法律的判斷只是問題的一面。公眾的認知和感受,遵循的是另一套邏輯。
2.4 「一刀切」的執行困境:批量投訴的誤傷效應
李振武同時指出了一個關鍵細節:部分「單純展示玩具」的視頻被連帶下架,這涉及平台在批量處理時的操作精度問題,但並不能因此否定投訴行為本身的合法性。
這個區分在法律上至關重要,但在公眾感知中卻被忽略了。公眾不會區分「投訴」和「執行」的邊界,只會看到結果——「華為不讓大家玩竹知了」。
當批量投訴的執行層面採取「寧可錯殺」的策略時,法律上的合法維權,在公眾感知中就異化為「大企業壓制普通人」的形象。一個本來只想曬童年回憶的路人,突然收到「損害企業商譽」的投訴通知——他不會去區分法律上的「暗示」和「明示」,只會覺得:「華為連玩具都不讓玩了。」
正如《山東商報》報導所指出的,大規模下架非但沒平息梗的傳播,反而觸發了「禁果效應」,原本只在科技圈小範圍流傳的梗,藉此徹底破圈。
三、傳播之殤:為什麼越壓越火?
3.1 「史翠珊效應」與「禁果效應」:一個經典的傳播定律
竹知了事件最教科書式的一幕,就是對「史翠珊效應」和「禁果效應」的完美演繹。
2003年,美國歌手芭芭拉·史翠珊起訴一名攝影師,要求移除其拍攝的加州海岸線照片(其中無意中拍到了她的豪宅)。結果,這張原本只有6個人看過的照片,因為訴訟被媒體廣泛報導,最終被超過100萬人瀏覽。史翠珊效應由此得名——越是想壓制信息,它反而傳播得越廣。
竹知了事件正是這一效應的典型案例。原本竹知了模仿余承東只是一個「小圈子裡的玩梗行為」。如果華為不予理會,這個梗可能如無數網絡熱梗一樣,熱鬧三五天便自然消退。但華為的大規模投訴反而讓事件迅速衝上熱搜,讓「那些原本連竹知了是什麼都不知道的人,通過『被下架』這個新聞反向獲知了梗源,反而加入了傳播大軍」。
與史翠珊效應相輔相成的是「禁果效應」——當某事物被禁止時,人們反而會對其產生更強的好奇心和渴望。心理學中的「Reactance」(逆反心理)理論解釋了這一現象:當人們的自由受到威脅時,他們會採取行動來恢復這種自由。華為的投訴行為被廣大網友感知為「企業利用平台權力壓制普通人玩梗自由」,觸發了強烈的逆反心理。
大量網民湧入電商平台購買竹知了,拍攝同款視頻,帶上「余音繞樑」「搖搖領先」等話題繼續傳播。這不是對企業的惡意,而是對「被禁止」的逆反:「你越不讓我看,我偏要買來看看究竟有多『損害商譽』。」
3.2 框架競爭:誰定義了這場爭議?
傳播學中的「框架理論」有助於理解這場輿論戰的核心。
華為試圖將事件框架定義為「惡意抹黑 vs. 合法維權」——即某些人通過含沙射影的方式醜化企業家,華為是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然而,公眾成功地將框架重置為「大企業霸權 vs. 普通人表達自由」——「沒提余承東名字,沒罵華為一句怎麼就『損害商譽』了?」「我只是展示一個玩具,怎麼就侵權了?」
誰贏得了框架競爭,誰就贏得了輿論。華為在法律框架內或許佔理,但在公眾輿論的框架競爭中,顯然落了下風。正如知乎上的一條高讚評論所指出的:「華為法務部或許贏得了投訴,但公關部輸掉了輿論。」
3.3 「竹知了」為何成為「反抗符號」?
當華為投訴竹知了視頻的消息傳開後,事情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竹知了不再是余承東的梗,它變成了一個關於「平台權力與普通人發聲空間」的集體隱喻。
正如一位知乎網友所分析的:「作為一個純路人,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情,但是現在通過這個竹知了下架,我就把竹知了和華為和余承東綁定了,甚至可以產生其他的很多聯想,比如說大佬一生氣,竹知了就不能玩兒了。」
這就是「竹知了」事件最諷刺的地方:華為用法律手段試圖消除一個「梗」,卻親手把這個「梗」焊死在了品牌身上。
大量用戶長期以來對平台隨意限流、封號、申訴無門積累的不滿,在這一事件中找到了宣洩的出口。越投訴、越刪除、越封禁,越容易讓圍觀者相信:這個梗真的戳中了什麼不能說的東西。
四、戰略之維:「前余後任」格局下的品牌危機
如果說前面的分析聚焦於事件本身的傳播邏輯和法律邊界,那麼這一章要追問的是:華為為什麼對「竹知了」如此敏感?為什麼反應如此強烈?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把竹知了事件放在華為內部戰略格局的變化中審視——「前余後任」的將帥協同機制,以及「前余」的激進風格與「後任」的戰略定力之間的微妙平衡。
4.1 「前余後任」:衝鋒陷陣與坐鎮指揮
「前余後任」的正確含義是:前有餘承東在前線衝鋒陷陣、攻城略地,後有任正非在後方坐鎮指揮、定方向、兜底線。 這不是權力鬥爭,而是一套經過三十年驗證的「將帥協同」機制。放眼全球,這套機制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既保留了「衝鋒型」將領的進攻性,又設置了「戰略型」元帥的剎車閥——余承東可以在前線「一邊吹牛一邊戰鬥」,任正非則在後方決定「什麼時候衝、衝多遠、什麼時候停」。
前余:衝鋒陷陣的「餘大嘴」
余承東在華為的角色,從來不是一個「管理者」,而是一個「開拓者」。從1997年做3G開始,他擅長的是在未知領域「打硬仗」。2011年接手終端業務時,他「壯士斷腕」砍掉貼牌機、押注自有品牌高端機,內部反對聲浪巨大,甚至爆發了著名的「倒余運動」。那時任正非一錘定音:「誰不支持余承東的工作,就是不支持我!」——這是「後任」對「前余」的第一次定調。
余承東的特點是「一邊吹牛,一邊戰鬥」。他吹過「超越蘋果三星」「三年世界第一」的牛,大多數都實現了。他敢說敢做敢冒險,能打硬仗、能啃硬骨頭。但這種「衝鋒型」將領,有時會衝過頭。
後任:坐鎮指揮、劃紅線的任正非
任正非的角色是什麼?是那個在余承東衝得太遠時喊停、在余承東被圍攻時力挺的「定海神針」。
2023年3月31日,余承東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將門店宣傳物料中的「AITO問界」改為「HUAWEI問界」,試圖強化華為品牌與汽車的關聯。任正非當天簽發文件,重申「華為不造車」,有效期延長5年,並嚴禁使用「HUAWEI」字樣進行汽車宣傳。余承東收到指令後,第一時間讓門店拆除所有「HUAWEI」物料。
這正是「前余後任」運作的核心邏輯:余承東負責執行、衝鋒、打開局面;任正非負責定戰略、劃邊界、踩剎車。
4.2 2025年:權力重構的關鍵節點
2025年是「前余後任」格局發生深刻變化的一年。
2025年4月4日,余承東卸任車BU董事長。
余承東微博和抖音的認證信息變更為「華為常務董事、終端BG董事長」,原先的「智能汽車解決方案BU董事長」身份認證已取消。與此同時,車BU主體正式裝入深圳引望智能技術有限公司,華為持股從100%降至80%,引入阿維塔與賽力斯為股東,徐直軍接任引望董事長,余承東轉任副董事長。
知情人士透露,余承東不再兼任車BU董事長,「不是不管汽車業務,而是更加聚焦華為終端與鴻蒙智行」。
2025年9月29日,任正非親自簽發文件,任命余承東為產品投資評審委員會(IRB)主任。
IRB是華為產品投資決策的最高機構,負責公司級資源分配、跨業務協同和長期戰略規劃。IRB控制華為研發預算與重大投資,主任擁有項目否決權。這意味著余承東在繼續統籌終端BG、鴻蒙智行等業務的同時,將全面主導全公司戰略級資源的分配與決策。
任正非為什麼這樣做?因為華為正在將AI和智能汽車列為未來十年的核心戰略方向,而余承東兼具技術商業化經驗與戰略落地能力。這既是對余承東的信任,也是對他的考驗——更大的權力意味著更高的要求。
但同時,任正非在給予權力的同時也設置了新的邊界。余承東主導的鴻蒙智行將以「品牌統一、渠道獨立、價格分層」的方式運作,與車BU的「技術賦能」路線形成清晰的制度性區隔。這種「隔離」設計,既是為了避免內部消耗,也是為了讓兩條路線各自有足夠的試錯空間。
4.3 2026年:內部賽馬與「遙遙領先」的保衛戰
余承東卸任車BU董事長後,華為汽車業務進入了「雙軌制」時代:
余承東的終端BG(鴻蒙五界):問界、智界、享界、尊界、尚界——主打高端品牌溢價路線,華為全主導
靳玉志的車BU(乾崑三境):啟境、奕境、華境——主打普惠走量路線,車企主導
這套雙軌制表面上是「高低搭配、互補共贏」,但落到終端市場,技術同源、體驗一致、價格錯位的兩套體系在市場上正面撞車。有分析指出:「華為用自己的技術、自己的渠道,孵化出一套全新的產品體系,精準分流了鴻蒙智行的核心客群與流量。華為『造車』最大的敵人,不是外部車企,而是內部的另一支隊伍。」
2025年底,余承東公開立下2026年鴻蒙智行年銷100萬輛的軍令狀。然而,2026年車市驟然入冬,中汽協數據顯示上半年國內新車銷量同比暴跌21.1%。鴻蒙智行半年交付24.2萬輛,年度目標完成率僅24%。更致命的打擊來自內部,鴻蒙智行的銷量結構高度依賴問界單一品牌,上半年問界貢獻了67%的銷量,其餘四界合計不足三成。而乾崑三境憑藉同源技術、更低價格快速上量,華境S起售價僅15.98萬元,直接搶走了鴻蒙智行的潛在客群。
2026年7月1日,面對半年僅完成24%的銷量,余承東在復盤時悄然刪除了「2026年」的時間限定詞,僅保留「全力衝刺第二個百萬交付」的模糊表述。正是在這個節點——目標放棄、內部賽馬白熱化的時刻——竹知了事件爆發了。
4.4 竹知了事件與「前余後任」的關係
竹知了事件之所以引發如此強烈的情緒海嘯,根源在於它擊中了「前余後任」格局下的三個敏感點:
第一,品牌資產的保衛戰。
余承東的「遙遙領先」早已不是一句口號,而是華為終端品牌的核心標籤。余承東個人IP連續多月蟬聯國內企業家影響力榜單首位,單條相關話題閱讀量動輒破十億。如果這個口號被娛樂化、消解化,影響的不僅是余承東的個人形象,更是終端業務的市場號召力。
《新華日報》評論指出:「當企業高管個人風格被極度『標籤化』之後,品牌將不可避免地承受這種人格化帶來的所有結果,這其中包括讚美,也包括調侃。」竹知了事件正是「調侃」的那一面。在內部賽馬白熱化的背景下,任何侵蝕品牌資產的行為,都會被極度敏感地對待。
第二,權力重構後的壓力。
任正非剛剛給了余承東IRB主任的巨大權力。余承東需要證明自己配得上這份信任——不僅是執行力,還有對品牌和戰略的掌控力。一個「連玩具笑話都容不下」的品牌形象,會損害他在高端市場的議價能力。
更大的權力意味著更高的要求。竹知了事件中余承東的過激反應,或許是他對自身身份轉變還未完全適應的表現——從「只管衝鋒的將領」變成「既要衝鋒又要兼顧全局的戰略決策者」。一個連玩具笑話都容不下的品牌,距離大眾到底有多遠?這個問題,需要余承東回答,也需要任正非的「後任」智慧來平衡。
第三,將帥協同中的張力。
「前余後任」模式中的余承東,是「有授權、有空間」的余承東,但也意味著他要為自己的決策和形象負責。竹知了事件中他的過激反應,恰好說明他既要維護個人品牌資產(前余的衝鋒邏輯),又要回應任正非對他的更高期望(後任給他的更大權力帶來的壓力)。
2023年,任正非曾用「踩剎車」的方式制止余承東在汽車業務上的激進擴張。2025年,任正非又用「給權力」的方式讓余承東承擔更大的戰略責任。這兩次動作背後是同一個邏輯:余承東的衝鋒需要任正非的戰略定力來平衡。而竹知了事件恰好發生在兩者之間的張力最大化的節點上——余承東被賦予了更大權力,但尚未完全適應新的角色定位;任正非給予了信任,但仍在觀察余承東是否能夠勝任。
五、競爭對手視角:是否存在「輿論戰」?
5.1 有組織攻擊的痕跡
有網友梳理了「竹知了」事件的傳播時間線:
持續鋪墊期:余承東口音剪輯視頻、「AI魚頭」「皇帝喝水」等內容先後出現;在余承東腰傷期間,又大面積鋪開「皇帝喝水」等內容
7月11日集中引流:某「友商」KOL發布「竹知了」且關聯余承東,隨後同類職業黑華為的KOL集中跟進,評論區出現大量攻擊侮辱
投訴後包裝受害敘事:侮辱內容遭投訴後,同一批人再次集體訴苦,將正常投訴包裝成「被迫害」
推上熱搜擴大傳播:在推手作用下被推上熱搜,吸引更多不明情況的路人刷到
該分析的結論是:「這不是自然發酵,而是職業黑KOL長期協同,借熱搜與受害敘事擴大傳播,煽動粉絲,裹挾、帶動路人的蓄意、有組織攻擊。」
5.2 雷軍的對比效應
竹知了事件的討論中,一個反覆被提及的對比是小米與雷軍處理「Are you OK」梗的方式。
2015年,雷軍印度發布會上的口誤被做成鬼畜視頻,播放量超過3000萬。雷軍沒有投訴刪除,反而笑道:「我覺得大家開心就好。」小米據傳買下了版權,設置為官方鈴聲,甚至小米門店的背景音樂都是這首洗腦神曲。一個本該是「黑歷史」的口誤,被活生生玩成了品牌資產,流量吃了整整十年。
有評論指出:「營銷的關鍵,是『彎腰』……彎腰,不難,但卻鮮少有人能做到。至少,就這一點,雷軍的友商確實比不過。」
這一對比在事件討論中被反覆使用,用一個精心選擇的參照系來定義公眾對華為的評價標準。但「存在有組織攻擊」與「由某個具體競爭對手策劃」之間,仍有證據鏈的缺失。
六、維權之困:從「刪帖」到「定罪」的系統性邏輯
如果說「竹知了」事件暴露的是企業利用平台投訴機制的「軟維權」,那麼「王員外」案揭示的則是同一套邏輯的「硬版本」——從「刪帖」升級為「定罪」。
6.1 「王員外」案:從「刪帖」到「刑事報案」
2020年2月,數碼博主「王員外」(王文龍)因發布4條微博,暗指某品牌「買黑稿」抹黑小米,被華為以「損害商業信譽罪」向公安機關報案。
王文龍在微博上擁有超過112萬粉絲,當時為高校在讀研究生。他看到20多個「藍V博主」在同一天發布內容相似的博文質疑小米10,認為「這明顯就是安排好的黑稿」,於是發博評論,並添加了「#怎麼low怎麼來#」的話題。
隨後,小米高管盧偉冰轉發評論,華為高管關海濤回應「建議雷總就此事立即報警,一定要一查到底」。王文龍的微博閱讀量迅速突破百萬,眾多網友誤以為「華為買黑稿」而轉發評論。華為方面稱,相關言論「引發大量網友對華為終端的強烈質疑、指責甚至極端謾罵」,並「給華為終端產品帶來1337萬元的商譽價值損失」。
2024年一審認定王文龍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但「1337萬元商譽損失」證據不足,遂對王文龍免予刑事處罰。2025年12月,東莞中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6.2 維權邏輯的升級路徑
「王員外」案最值得關注的信號,是涉事企業選擇的維權路徑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傳統路徑是「平台投訴」——要求平台刪帖,性質是「社區管理」,響應快速但懲戒有限。民事訴訟則是以賠償和道歉為目的的博弈。
而華為選擇了捷徑——跳過這兩層,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這意味著一個商業糾紛被升級為刑事犯罪,國家公權力被引入來保護一家企業的商業信譽。
這種「升維打擊」的威懾力是碾壓性的。它傳遞的信號清晰而冷酷:企業不只想讓你刪帖道歉,更要讓大V明白,有些紅線絕不能碰。
這一趨勢並非孤例。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尤其是大型科技公司,在面對可能造成重大商業損害的網絡言論時,認為平台治理的效率和權威已不足以滿足其維權需求,必須訴諸更嚴厲、更具公示效力的法律武器,以儆效尤。
6.3 三個層面的系統性質疑
王文龍案判決引發了多個層面的質疑。
第一層:言論邊界的刑事化。 法院認定王文龍「未經證實」即發布博文,構成「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但有評論指出,在一個信息不透明的環境中,普通網民如何判斷一條信息是「真」是「假」?當「質疑」被定義為「捏造」時,公眾討論的空間還剩多少?
第二層:企業權力的邊界。 華為沒有選擇平台投訴,沒有選擇民事訴訟,而是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當企業能夠直接啟動刑事程序來應對網絡言論時,企業和個體之間的權力天平已經徹底失衡。這種失衡正是數字時代公共表達空間面臨的系統性挑戰——少數巨頭掌握著包括平台規則、法律武器、公關資源在內的多重權力工具。
第三層:誰來監督這個系統? 平台刪帖和刑事定罪——這是同一個系統的兩個側面。當「刪帖」解決不了問題時,就用「刑法」來解決。當企業能夠同時啟動這兩套機制時,公眾的質疑就不僅是「這個動作對不對」,而是「這個系統的運行邏輯對不對」。系統失衡的核心在於:法律賦予了企業維權的正當權利,但當這一權利被系統化、規模化運用時,普通個體在權力結構中幾乎沒有任何對等的制衡手段。
七、歷史的回聲:誰曾走過同一條路?
7.1 瀘州老窖案:7萬元的賠償,無法估量的代價
華為並非第一個踩進「法律上佔理、公眾情感上失分」這個坑的企業。
2020年底,長沙一位網友發布了一條貓舔腳趾配「國窖1573」廣告音樂的視頻,被瀘州老窖起訴侵權,最終被判賠償7萬元。
雖然瀘州老窖在法律上獲得勝訴,法院認定該視頻「明顯貶損侮辱瀘州老窖產品名譽,侵權行為成立」,但輿論場上卻付出了遠超7萬元的代價。大量網友指責瀘州老窖「格局太小」「大品牌仗勢欺人」,瀘州老窖的直播間一度因網友評論而中斷。
數字上看,企業贏了官司;但從輿論上看,品牌聲譽卻受到嚴重反噬,被網友調侃「7萬元買了個全網黑」。這是一個典型的「贏了官司,輸了人心」的案例。
7.2 雷軍與「Are you OK」:自嘲的力量
同樣面對「被玩梗」,雷軍選擇了完全不同的路徑,最終將「黑歷史」變成了「品牌資產」。
2015年4月,小米在印度舉行新品發布會,雷軍那句口音濃重的「Are you OK」被B站UP主做成鬼畜視頻,點擊量超過3000萬次。換作很多企業家,可能會選擇律師函警告,但雷軍的反應出乎所有人意料——他沒有惱羞成怒,反而笑道:「我覺得大家開心就好。」
隨後,小米據傳花錢買下了這首歌的版權,設置為小米手機的官方鈴聲,甚至小米門店的背景音樂都是這首洗腦神曲,成為觸及人次高達2000多萬的免費廣告。2018年,雷軍做客《奇葩說》,一張嘴就是「Ladies and Gentlemen……」,面對何炅、蔡康永等名嘴,他幽默自嘲:「沒在B站聽過我的歌嗎?」
一個本該是「黑歷史」的口誤,被活生生玩成了品牌資產,流量吃了整整十年。雷軍確立了接地氣的呆萌人設,極大地拉近了與網友的距離,讓很多人從「雷粉」變成了「米粉」。
7.3 兩種選擇,兩種命運
對比之下,竹知了事件的教訓更加清晰。
一個品牌面對「被玩梗」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把梗變成品牌資產——如雷軍將「Are you OK」變為官方鈴聲,將鬼畜素材轉化為品牌親和力;另一種是把梗變成品牌負資產——如瀘州老窖起訴網友、華為投訴竹知了,法律上贏了,輿論上輸了。一個選擇用幽默化解敵意,一個選擇用法律製造對立。
正如一位評論者所指出的:「能接住梗的品牌,才更接地氣。公關有時候需要的不是強硬的法律函,而是一點幽默感和格局。」「法律上正當,不代表商業和公關策略上正確。對品牌而言,應該在維權與容忍之間找到平衡,如果平衡得當,可能是一次難得的商業營銷機會,反則平衡不當的話可能給品牌帶來系統性危機。」
有評論尖銳地提出:「如果余承東親自拿起一個竹知了,拍一條自嘲的視頻,說『模仿口音、正常玩梗、批評華為都沒關係,只要不造謠、不攻擊家人,就不應該被封號』,這場危機可能早已化解。」但品牌沒有選擇這條路。它選擇了刪除。
八、結語:刪除一個「梗」,製造一個更大的「梗」
竹知了事件的本質,是一場「聲音撞車」引發的公共討論。但真正值得追問的不是「玩梗要不要管」——刻意影射、暗喻嘲諷當然該管,律師已經說清楚了——而是:為什麼一個存在了幾百年的民間玩具,會和一家科技公司的高管發生「聲音上的撞車」?
答案在品牌策略裡。全中國的科技企業中,華為是把「高管人格化」推得最極致的公司。余承東那標誌性的口音、嗓門、停頓,以及他在發布會上喊出的每一句「遙遙領先」,早已不是一個人在說話,而是一個品牌在用自己的創始人性情積累資產。
這打法極其成功。但它在無意中製造了一個副作用:這個人的聲音特徵,被綁定成了品牌的私有資產。任何碰巧與它產生相似聯想的聲音,都可能觸發防禦機制。一個幾塊錢的竹玩具,就這樣撞上了這條防線。
而2025年至2026年「前余後任」格局的深刻變化——余承東卸任車BU、升任IRB主任、內部賽馬白熱化、百萬目標放棄——讓余承東對「遙遙領先」這四個字的敏感度達到了歷史最高點。《新華日報》評論指出:「當企業高管個人風格被極度『標籤化』之後,品牌將不可避免地承受這種人格化帶來的所有結果,這其中包括讚美,也包括調侃。」
胡錫進也發文評論稱,強大的企業不妨多些達觀,遇事大氣點自嘲或不予較勁,反而是與互聯網相處的更好哲學。
刪除的盡頭是什麼?不是輿論的平息,而是一個更頑固的符號——一個叫「竹知了」的玩具,一段關於「為什麼不能搖」的集體記憶,以及一個無法被刪除的追問:當一個普通人開了一句玩笑,他會不會從互聯網上消失?
當你試圖用刪除來終結一個「梗」時,你沒有終結它,你只是賦予了它更長的壽命。
一個成熟的品牌,應該學會在「法律權利」與「公眾情感」之間找到平衡點。過度依賴法律手段壓制網絡討論,即使法律上站得住腳,也可能在更廣闊的公眾輿論場中遭遇反噬。網絡亞文化有其自身邏輯,品牌的應對方式本身就是公眾衡量企業格局的重要標尺。
下一個「竹知了」出現時,品牌是否已經學會了更好的應對方式?